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就像码字这种事情,一天三千到六千,有些牛逼点的人物一天一万或者几万的整。像我这种一天三千就要老命的人来说,每天几万几万的那种简直就不是人过的生活。
我之前也下过决心,每天保证六千以上。那几天我确实也是那么做的。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自己真的是坚持不了。不过你真说要拼了命的要坚持的话,那也不会死人。但是那东西就是一种道理,人人都知道,但是没几个能做到。
我写这本书,更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搞点生活费,其次才是写出一本好的作品。不过这两者之间其实也并不矛盾。如果你的作品好了,自然就卖得出去,如果你的作品能够卖得出去,那自然就是不错的了。
但是写到后面的时候,那就实在是受不了了。以前看书的时候,通宵那是家常便饭,有时候一不注意就熬到第二天天亮了。那时候一天那就是几百万字的干,有些小说一天都坚持不住就没了。
然而等到自己写的时候,不说一天几百万,就是一年能有个几百万那都算厉害的了。像我平时的生活闲时间倒也多,但是不是看小说就是玩游戏,每天这两样东西起码要占一半的时间。还有一半就是睡觉。
而自己动手码字的话,开始的时候一个章节就得两三个小时。两三个小时就一直坐在那儿码字是什么感觉。那简直就是要命的存在。而且一边写还得一边想剧情,一边组织语言。那真的是人都要崩溃。
而且作为一个年轻人,我反正是那种很浮躁的,根本坐不住。当然要是手里有一本好看的也小说的话,估计坐一天都没问题。
像小说这些东西被动的接受和主动的创造那完全就不是一个概念的。自从高考完了之后,我连八百字的东西都没写过。而现在动不动就是三千多,那能受得了吗。
有段时间我也觉得更新太少了不行,然后我就每天使劲写,从早上一直写到晚上。那样的话每天搞个一万多还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字数虽然上来了,可是人也快疯了。每天没时间看小说也就罢了,也没时间玩游戏,更没时间做其他的了。
对于我这种人来说,不看小说那就已经相当于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刑罚了。而且在不能看小说的同时还得苦逼的埋头码字。码字这种事情那也不是我喜欢的,而且感到十分的痛苦。
我是那种一旦大脑高速运转之后就会犯困的人,每次码字写不到一个小时,保管周公家女儿就找上门来了。那种明明很困,但是又不能睡,还得继续写的日子真特么的要人命。
开始签约的时候我的书过了,当时我都有些不敢相信一样的感觉。不过之前也不是没签过,所以倒没感到太大的惊讶。然后我才发现其实很多人在签约这道坎儿上摔的不是一回两回。
不少人七签八签都没过,自己的书都已经几十甚至几百万了,但是连约都还没签。对于他们那样的毅力,我只能表示深深的佩服。
我虽然签约了,但是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卵用。要不是因为签约了的话,我早就没写了。这玩意儿没点能耐还真干不来。
不说其他的什么,就单是每天的更新就足够让人烦的了。每天都要写,每天都要写,就算忘了吃饭也要记得把字写出来。那种日子真的是天都是黑的。
《玛丽苏,变身!》作者:渐却文案:江浸月患有严重的碰触PTSD,因小时候被绑架的经历,他一碰到人就呼吸困难、浑身颤抖。他总是疑神疑鬼,用厚刘海、大眼镜和口罩掩藏自己,一直是学校的边缘人,没人愿意跟他当朋友,同学都在背后议论他神经病。江浸月以为他的人生将如此荒废,却在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,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先是他的后背莫名泛痒,去...
又是一个安详的夜晚,一个墙里墙外都安详的夜晚,一个阴间阳间都安详的夜晚,烈焰静静的烈焰着,燃烧了那些血流成河的噩梦。房间里面,坐着七个死士,大家全都沉默了……...
站在你面前的是:黑暗的监管者和庇护者,秩序的颠覆者和重塑者,舔狗的创造者和迫害者,茶艺大师,暗夜的女神,诸神的梦魇和掘墓人,血之真祖——夏洛特·德·卡斯特尔。与疯狂相伴,与鲜血相生,与诅咒携手,与毁灭同行。这是一段属于血族的传说……...
鬼王之女好勇斗狠,打架从不分地点场合,每战必搅风弄云天地不宁,害正在渡劫的圣僧被雷劈成了渣渣。 许多年后,百无聊赖的她瞧着人家道士生的好看便百般调戏,害...
《苗疆少年是黑莲花》作者:君子生文案:苗疆少年真疯男主x老实人女主贺岁安穿书的当天磕坏了脑袋,无处可去,想跟一名少年走,然后就被他捡回去养了。而捡她回去养的少年来自传说中很神秘的苗疆。其实她不太喜欢他身上的虫蛇。但她谁也不认识,还是选择留在他身边。相处下来,祁不砚觉得贺岁安香,她便给他闻个够;祁不砚不明白男女为何要藏...
左相家的嫡子生来尊贵,第一世便求父亲上奏请旨,嫁给了镇国将军府上的少将军。 新婚那日,一道圣旨下派,少将军提枪上马奔赴边关,文序便只能自己上轿,直到一年后丧报传来,他便守了一世的寡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