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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眼睛在眼镜后面俏皮的一闪,仿佛觉得说脏话的自己很有趣似的,该死,他怎么这样好看,说脏话也这样好听。
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把我当成一个跑腿的小弟,或者一个怪胎。在他的目光里,我仿佛不是站在红灯区的药房里,而是坐在明亮的大学阶梯教室里。他是我在这片泥潭里唯一能仰望的灯塔,是我曾经可能成为、却永远失去的那种人——体面、博学、还有余力去思考哲学。
“这件衬衫很适合你。”林忽然说,“看起来像个好学生。”
我觉得外面的毒日头都变成了柔光。我产生了一种可笑的错觉:我和他是同类,我们只是暂时被隔绝在这张玻璃柜台的两端。我甚至在想,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他一样,干干净净地坐在冷气房里看书,那该多好。
“谢谢。”我低声说,脸有些发烫。
我没敢多停留,怕那点好不容易维持的体面会在冷气里凝固、露馅。我抓起药,转身走出门。
风铃再次叮当一响。
玻璃门合上的瞬间,我从倒影里看见自己——一个穿着廉价校服、满身大汗的瘦弱少年,怀里揣着那是用来把男人变成女人的激素,正准备一头扎进那个不仅推石头、还要被石头碾碎的世界里。
那一刻,林依然低着头看他的书,仿佛从来没有抬头看过我。
我费力蹬着自行车,努力地忽视胃中弥漫着的沉甸甸情绪。在海滩路尽头的“蒂芙尼”后台,有个人在等这些药。
后台的空气比金霞的阁楼还要浑浊十倍。这里混合着几百种劣质香水、发胶、人体油彩,以及那种无论怎么遮掩都挥之不去的、属于男性的汗酸味。还没上台的表演者们正挤在狭窄的过道里,像一群等待被检阅的火烈鸟。几十个大功率灯泡烤着,把这里的温度逼到了四十度。汗水不是流出来的,是被蒸出来的。
我在角落里找到了老乐。老乐那双枯树皮一样的手,正捏着一枚生了锈的细针,在一件掉了毛的孔雀羽衣上穿梭。那羽毛是二十年前的旧货,翠绿早就泛了黄,像蕉叶枯死后的颜色。
老乐是这里的初代变装皇后,据说有人曾为他开出一万美金一晚的天价——如今他眼睛浑浊,眼角堆着长期涂抹劣质眼影粉留下的深色痕迹。他眯着眼,把一枚枚廉价的塑料亮片缝上去,试图遮盖那些羽毛脱落后的秃斑。每缝一针,他的嘴角就抽动一下,仿佛那针不是扎在衣服上,是扎在他那松弛的、不再紧致的皮肉上。
“乐叔,药来了。”我把那两盒药塞进他手里。
老乐的手哆嗦了一下,那一瞬间,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,就像在沙漠里快渴死的人看到了水。他迅速把药揣进怀里,那是他用来维持这副残破躯壳不彻底坍塌的最后支柱。即便早就不能登台了,他依然每天给自己注射微量的雌性激素,仿佛那样就能留住那个曾经在聚光灯下艳惊四座的“她”。
“阿蓝啊,”老乐的声音像两片干树叶在摩擦,“你看这件衣裳,这是我二十年前穿过的。那时候,这片海滩还没这么多霓虹灯,也没这么多能一晚多赚几百铢就敢去黑切的小崽子。”
他指了指过道里那些正在往胸口贴胶布、勒紧腰封的年轻“女孩”。她们大多才十八九岁,眼神里那种为了成名、为了变成女人的狂热,像极了扑向火堆的飞蛾。
“她们不懂。”老乐低下头,咬断一根线头,“她们以为割了一刀,挖个洞,就是女人了。她们不知道,那是个无底洞,怎么填都填不满。”
我看着老乐那双布满老人斑的手。阿乐说他记得那些死于艾滋病、死于自杀、或者只是在一个雨夜突然消失的姐妹。他的体内,那只叫记忆的大象并没有跑,而是老死在了那里,变成了一具沉重的骨架,压得他喘不过气。
就在这时,前台的音乐响起了。那是震耳欲聋的百老汇名曲,所有的“火烈鸟”瞬间挺直了腰背,脸上挂起那种千篇一律的、甚至有些狰狞的灿烂笑容,像潮水一样涌向舞台。
我也跟着挤到了侧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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